一、项目基本情况
中国交通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物资)零星物资12采购已具备招标询比价条件,根据物资公司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决定对所需材料进行公开询价,采购组织方为:国际业务分公司。
二、物资数量、交货周期及交货地点
(一)数量:零星物资12一批,详情见第四部分,具体数量中标后以实际供应结算数量为准;
(二)交货周期: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天(天津港/上海港/青岛港中船期最近的港口交货);其中工厂备货期20天;运输周期10天。所有物资的交货期按照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计算,交货期的长短是授标的重要依据之一;
(三)交付地点:天津港/上海港/青岛港中船期最近的港口;
三、询价资格条件
本次询价要求报价单位须具备:
(1)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公司全面覆盖 ISO等体系认证的及绩效说明;
(5)近三年发生如生产安全事故,环保事故、分包商员工职业健康问题等被有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或有异常信用记录的,应提供书面分析改进报告。(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资质,类似相关成功业绩,并具有与本询价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6)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的国外项目有效业绩1例以上;
有效业绩的定义:
①合同为同类型相关项目;
②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双方盖章页、总金额页);
③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如:业主证明或完工证明、验收报告等)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以证明除验收、质保外其他阶段付款均已支付,(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可二选一提供);
所有证明文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
(7)提供有效期内国际认可检测机构出具的第三方检验报告。
未取得法律法规定经营许可,擅自从事经营范围以外业务的;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的经营许可证件的;被中国交建所属各单位纳入黑名单的;过往三年内被国家相关机构(工商、税务)处罚的;企业或企业法人被列入失信执行人、违法案件当事人、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合格货物
报价企业提供的物资必须满足第二部分:供货要求中的所有条件;报价人所提供的零星物资12及其售后服务,其来源均应为不受安哥拉进口限制的合格来源国,本合同的支付也仅限于询价零星物资12。
四、询价时间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0月13日14时00分至2025年10月16日14时00分止;
报价时间
2025年10月16日14时01分至2025年10月20日14时01分。
针对非我司入围供应商请拨打此项目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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