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陕西省政务和公安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已由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陕发改投资【2024】1971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陕西省公安厅,项目资金来自国有控股项目,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招标人为陕西建工第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2.1 工程规模:本项目为陕西省政务和公安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共11个子系统:包括综合布线系统-大楼、建筑设备监控系统、计算机通信网络系统、大楼安全防范系统、有线电视系统、智能化信息集成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会议系统、公共广播系统、无线对讲系统等;实施内容包括以上设备、主材、桥架、管线的施工。;
2.2 项目地点:西安市未央路120号;
2.3 项目投资总额:38633941.99元;
2.4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陕西省政务和公安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标段编号:E6101003506kJNbUqeET001;标段类型:施工;
2.5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陕西省政务和公安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本次招标内容主要为11个子系统:包括综合布线系统-大楼、建筑设备监控系统、计算机通信网络系统、大楼安全防范系统、有线电视系统、智能化信息集成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信息导引及发布系统、会议系统、公共广播系统、无线对讲系统等;实施内容包括以上设备、主材、桥架、管线的施工,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2.6 其他:本项目工期90日历天,项目尚未开工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
3.申请人资格要求3.1 标段名称:陕西省政务和公安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 资 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建造师一级】及以上执业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标段名称:陕西省政务和公安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弱电智能化工程,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其他要求:
3.4.1 申请人须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4.2 申请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3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一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4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须在“西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交易平台” 可查询,申请人未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未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5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根据《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十二部门关于印 发<陕西省完善招标投标交易担保制度进一步降低招标投标交易成本实施方案>》规定, 本项目采用信用承诺代替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4.6 为推动工程项目电子化交易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西 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完成工程项目智慧移动交易系统的开发建设,请各申请人积极 使用工程项目智慧移动交易系统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4.7 根据《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在招标投标领域开展信用评价结果应用 试点的通知》要求,本项目对投标人信用评价结果进行评审,请各投标人尽快在“西安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综合信用服务平台”(https://credit.zksk.cn/xian/Home)完成 信用评价。具体评审方式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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