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三亚国际邮轮港一期项目
船舶租赁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南三亚国际邮轮港一期项目施工 招标人为 中交一航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采购单位自有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船舶设备租赁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本工程位于三亚港区原港务局码头6#、7#泊 位(三亚中央商务区凤凰海岸单元YGHA01-01-06地块)。
建设规模:项目拟建设1个10万GT邮轮泊位(兼顾1万GT及以上客 船靠泊),泊位长度365m,并建设相关的配套设施,码头年设计 通过能力42万人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疏浚工程、水工建筑物工程、装卸工艺设施、供电照明工程、生产与辅助建筑物、控制工程、通信工程、给水排水工程、消防工程、临时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等。
2.2招标内容: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 |
数量 (台) |
交货日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打桩船 |
变幅式打桩船 50-80m ≤100t ≤2.0m |
1 |
2025.11 |
海南省三亚市港务局码头 |
|
2 |
防台拖轮 |
拖轮 1000-2000kW 600-800kN 沿海 |
1 |
2025.11 |
海南省三亚市港务局码头 |
|
3 |
开底驳 |
普通石驳 >200m3 自航 |
1 |
2025.11 |
海南省三亚市港务局码头 |
2.2.1本次海南三亚国际邮轮港一期项目船机租赁招标分为1个包件,投标人根据能力进行参与。
2.3. 付款条件:支付租金前,应按有关要求及时间的开具真实、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1 付款比例
双方办完结算手续后,按结算金额的80%付款,剩余租赁尾款在投标人退场后双方办理完结算手续(签订设备租赁退场协议书和租赁合同完工对账单)后半年内支付。
2.3.2 支付方式
以银行承兑汇票或建行E信通,银行转账等方式支付。招标人以银行承兑汇票或商业承兑汇票支付租金时,投标人自愿接受,视同现金支付,且招标人不承担相关贴息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船机租赁相关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有较强的融资能力。
3.3 信誉要求:投标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列入中国交建企业黑名单。
3.4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5 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0 月 15 日 8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0 月 20 日 8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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