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旧灰场暂存灰渣清运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XZB-2509 6684GZF039/01、JNC203-ZB-251022446)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吕梁市 汾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旧灰场暂存灰渣清运服务(招标项目编号:SXZB-2509 6684GZF039/01、JNC203-ZB-251022446)已由晋能控股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2025〕第233次批准,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2年10月,建设运营2*300MW低热值煤循环流化床发电机组、粉煤灰综合利用项目及城市集中供热等相关配套项目,年产生灰渣约220万吨。除了周边水泥厂、路基施工、矿井回填等综合利用外,剩余固废进行处置。
因处置公司灰渣的生态修复项目(旧灰场)6月4日填埋达到设计标高、库容满,新灰场还不具备处置条件,为不影响机组正常运行,6月5日~7月7日期间机组发电产生的灰渣(除综合利用外)全部拉运至旧灰场暂存,暂存量为130898.5吨,现通过公开招标委托一家有资质、有条件的单位将该部分灰渣进行依法合规清运处置或综合利用。
2.2 招标内容、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旧灰场暂存灰渣清运服务
标段(包)内容:负责将招标方发电产生的暂存于生态修复项目(旧灰场)的灰渣(总量:130898.5吨)进行清运,完成依法合规处置或综合利用。
2.3 服务地点:汾阳市桑枣坡旧灰场
2.4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个月
2.5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旧灰场暂存灰渣清运服务,该标段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
3.2.1 如果是填埋处置:
3.2.1.1 填埋场地须同时满足:①土地使用手续(土地为自有须提供政府出具的用地手续;土地为租赁方式获取,提供与土地所有者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②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填埋场环境评价的批复或备案材料③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表回执;(如填埋场地不是投标人自有,须提供和第三方签订的合作协议)
3.2.1.2 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运输委托第三方的,须提供投标人和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第三方的运输合作协议)
注:3.2.1.1和3.2.1.2至少有一项须为投标人自有。
3.2.2 如果是综合利用:
3.2.2.1 固废综合利用项目须同时满足:①土地使用手续(土地为自有须提供政府出具的用地手续;土地为租赁方式获取,提供与土地所有者签订的土地租赁协议)②政府主管部门出具的关于固废综合利用项目环境评价的批复或备案材料③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表回执。(如固废委托第三方综合利用,须提供和第三方签订的合作协议)
3.2.2.2 须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如运输委托第三方的,须提供投标人和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第三方的运输合作协议)
注:3.2.2.1和3.2.2.2至少有一项须为投标人自有。
3.3 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按照提供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要求提供信誉承诺书。);
3.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10-15 17:30至2025-10-20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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