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铁塔2025-2026年通信行业外铁塔检测维护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安徽铁塔2025-2026年通信行业外铁塔检测维护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比选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安徽铁塔2025-2026年通信行业外铁塔检测维护采购项目(项目编号:04-14-04D-2025-D-F-D26770)。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对通信行业外共831座通信铁塔及其附属设施维护,其中单管塔31座,四角塔800座。检测维护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整治。
采购预算:本次采购预估含税金额155.37万元。
采购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1.6采购包划分:
■不划分
□划分:采购包一: / ;采购包二: /
1.7成交单位数量及中选份额: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成交供应商数量为1个。
1.8本项目最高限价
□不设置最高限价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供应商填报各项不含税单价,任一报价超过不含安全生产费税前最高限价的,否决响应。
类别 |
工作内容 |
单位 |
数量(塔) |
不含安全生产费税前最高限价(元) |
检测维护 |
单管塔维护 |
元/塔 |
31 |
198 |
单管塔检测 |
元/塔 |
31 |
1050 |
|
四角塔维护 |
元/塔 |
800 |
315 |
|
四角塔检测 |
元/塔 |
800 |
1380 |
|
整治 |
垂直度调整 |
元/塔 |
2 |
1796.1 |
铁塔植筋加固 |
元/塔 |
2 |
13106.7 |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对通信行业外共831座通信铁塔及其附属设施维护,其中单管塔31座,四角塔800座。检测维护同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整治。
2.2服务标准要求:符合国家和行业及本项目技术规范书相关要求。
2.3交付期:接到检测任务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检测并出具报告。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并提供有效的营业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
(2)供应商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3)供应商须具有自2022年1月1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已签署的铁塔检测类业绩。
注: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签章页)作为证明材料,如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线上订单截图(订单能体现为该框架协议下的订单)/纸质订单(需要体现采购方盖章)作为证明材料。单项合同时间和金额以合同为准,框架合同时间和金额以订单为准。未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订单的、线上订单未能体现为该框架协议下的订单及纸质订单无采购方盖章的业绩均无效,含有多份订单的框架合同视为一份合同。原件备查。
3.2供应商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CMA),且CMA资质中的能力附表须有钢塔桅检测内容。
3.3供应商须同时具有以下证书:
(1)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对应改革后所换取新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综合资质;
(2)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
(若供应商不具备以上施工资质,应当将本项目中的整治服务合法分包给具备上述施工资质的企业并提供分包协议(分包协议有效期覆盖本项目合同有效期),同时提供分包单位以上施工资质证书扫描件。)
3.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如下证书:
(1)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住建主管部门核发的A证);
(2)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住建主管部门核发的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住建主管部门核发的C证)。
注:提供有效的身份证证明、相关证书和2025年3月1日至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等清晰扫描件,原件备查。
(若供应商将本项目中的整治服务合法分包给施工单位,则分包单位须提供上述证书,且社保缴纳单位为施工分包单位,原件备查。)
3.5控股管理关系
(1)供应商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标包或未划分标段/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响应。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7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7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7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列为全国或安徽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列入中国铁塔全国或安徽省同类产品/全品类供应商黑名单且执行期未满的;
(11)不同供应商在中国铁塔电子采购平台递交的比选文件的文件制作机器码或文件创建标识码一致。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不得转包、违法分包。
3.8其他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4.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5.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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