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粮油码头工程 (项目名称)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连云港粮油码头工程 (项目名称)招标人为 中交四航局-大工院联合体连云港港赣榆港区粮油码头工程EPC总承包项目经理部 ,招标项目资金 来自 江苏通港码头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系船柱 (物资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赣榆港区二港池西侧岸线南端,项目拟建一座10万吨级粮油码头,占用规划岸线长度531米,年设计吞吐量500万吨。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满足黄海粮油科技产业园航运需求,促进赣榆粮油产业的发展,助力连云港加快建设国际枢纽港,形成“一体两翼”发展格局。
2.1本次招标的标的:1500KN铸钢系船柱41套,依照招标人本工程设计图纸和设计要求加工制作、供应成套产品。
2.2标的物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最新标准或规范并按招标人的设计图纸及设计要求成套加工制作交付。
2.3交付时间:暂定2025年11月至2026年6月
2.4交付地点: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连云港港赣榆港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2.5履约保证金: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涉及生产许可的应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
3.2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商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代理商所代理厂家也应满足上述对生产商的要求,并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具备满足本工程最大施工用量的产品生产能力。
3.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以上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建立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并提供近2年内省、部级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以上资料、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并提供扫描件)
3.5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需出具2022至2024年内至少有3个相关的供货合作业绩,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6 履约信用要求: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报价将被拒绝,投标人投标文件需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6.1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3.6.2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3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 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4在近三年内报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3.6.5被中交集团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重点关注名单的。
3.7 其他要求:
3.7.1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7.3 报价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相关条例。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0 月 17 日 8 时至 2025 年 10 月 22 日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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