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空气化学反应工程分析平台加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注空气化学反应工程分析平台加工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以《注空气化学反应工程分析平台加工》项目招标审批表(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开发研究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通过该加工项目,建成系统的油田注空气开发化学反应工程精确测试研究平台,具备30MPa的化学反应工程研究能力,实现对产出气体组分的精确计量分析,支撑火驱、热混相驱、多元热力气驱、尾矿气化制氢等技术的攻关研究。
服务地点:北京或招标人所在地。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不超过5个月。
预估金额:含税总价280万元。
服务标准:达到合同约定标准。
1、系统集成与整合。(1)建立统一供电系统,实现对PTGA\RTO\PDSC\ARC统一供电和电路保护;(2)对高压气建立防护仓,实现仓外断气、转换气路、泄压等操作;建立标气存放仓;(3)对PTGA建立防震缓冲台、5m范围外施工不影响PTGA测量;(4)PDSC控压控流系统整合进入总系统;(5)ARC控压、控流、气液分离整合进总系统;(6)5个分模块的操作电脑整合为一个操作平台。
2、实验平台压力控制系统加工。(1)建立N2 40MPa 气源2个、O2 40MPa气源2个,15MPa N2、O2气源各一个,标气气源4个;(2)建立实验气体增压流程,可实现N2\O2\Air升压至40MPa;(3)建立统一的减压、供气流程控制系统;(4)建立尾气掺混稀释系统、尾气减压冷却和流量计量;(5)增加TA公司DSC 25P差示扫描量热仪(或德国Netzch和瑞士METTLER等进口一线品牌技术指标更高的差示扫描量热仪)。
3、产出气液处理及在线分析系统加工。(1)增加安捷伦公司8890/5977C色/质联用分析仪;(2)可实现对CO2、N2O、H2、C2H6、O2、Ar、N2、CH4、CO、C2-C6的烃类组分计量。并可以识别装置产气中的未知成分。
4、实验平台加热系统加工。(1)两路电磁加热系统不小于3kW,可进行整体功率调控和输出功率PID控制,温度过冲不超过10℃,可实现3-20K/min升温速率自动控制;(2)三路电阻加热控制系统,每路2kW,PID温度调控,温度过冲不超过10℃,可实现电阻炉温度2-10 K/min升温速率自动控制。
5、数据采集、监测与安全控制系统加工。建立统一的数据采集、监测与安全控制平台,实现对温度、压力安全点的集中控制和监测。
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
技术要求1:
对于产出尾气在线分析使用的色质分析仪,必须可实现测量CO2、N2O、C2H4、O2、Ar、N2、CH4、CO、C2-C7。
技术要求2:
对于本加工项目中使用的加压差示扫描量热仪,必须可实现最高实验压力不低于1000psi,最高温实验温度不低于550 ℃。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必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高校需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法律要求
1.法人或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
2.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授权委托书。要求授权事项准确、授权时间明确、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规定,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4.承诺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近三年(自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行为。格式见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一。
上述1-3项内容需投标人提供查询截图;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核查,以核查结果为准。
按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二提供承诺,承诺近三年(自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未发生重大突发环境事件。
(六)质量管理能力
需提交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同时证书认证范围要与其参的采购服务相关;若无,须提交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需提交有效的HSE(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体系认证证书,同时证书认证范围要与其参的采购服务相关;若无,须提交HSE管理体系文件。
(八)技术要求:满足招标公告《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中的所有要求,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十)设备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设备至少具有以下三项相关加工设备,满足项目的实施要求。例如钻床、升降台、空压机、攻丝机、切割机、航吊、小型叉车、升降机、大型叉车、升降激光测量仪、线号机、焊机、卧式车床、立式铣床、带式锯床、CNC 加工中心、全/半自动氩弧焊机、激光切割机等。(须提供设备清单、铭牌以及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合同期限须覆盖本项目服务期限。)
(十一)财务状况
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近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需提供会计师事务所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告显示无资不抵债。
(十二)禁止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不存在法律规定的禁止投标情形。
联合体要求:
R不接受,格式见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三。
分包要求:
R不允许分包,格式见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四。
承诺投标文件资料真实有效,无任何虚假。格式见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五。
(十六)投标人履约承诺
提供承诺,承诺按要求履约。按附件《工程服务相关承诺模板》格式六提供承诺,承诺按要求履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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