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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静脉产业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

灵武市静脉产业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武市静脉产业园建设项目初步设计(项目名称)已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灵武市静脉产业园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灵发改发〔2025〕13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武市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专项资金及市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灵武市综合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招标编号:NXYQ-2025130

建设地点:灵武市307国道北侧福灵园汉民公墓东侧

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总面积66400平方米,约99.6亩,总建筑面积26888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灵武市生活垃圾集中转运压缩站、灵武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中心、灵武市生活垃圾处理中心和场地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设计服务期限:30日历天(包括报审),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直至本项目通过竣工验收。

招标范围:依据批准的规划开展总包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以及相关计算书、专项设计、现场设计服务等达到本项目整体报建、使用功能、项目建安工程等有可能涉及的设计内容;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给予 ☑不给予 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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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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