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1581-2025-01833
项目名称:陆丰市三防应急抢险物资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174,3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陆丰市三防应急抢险物资装备采购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174,3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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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应急救援设备类 | 陆丰市三防应急抢险物资装备采购项目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174,3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后十天内,将货物分批送达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和交付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法人;(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近月份的财务报表);②提供《附件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6月份至投标(响应)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社保缴纳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②提供《附件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陆丰市三防应急抢险物资装备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陆丰市三防应急抢险物资装备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本公司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