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兴仁经济开发区巴铃重工业园区产业基础设施配套路项目 已由 兴仁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项目编码:2502-522322-04-01-801408)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兴仁经开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按资金文件比例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兴仁市巴铃镇。
2.2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宽14m沥青道路1.54km,宽12米沥青路 0.8 km,配套建设道路两侧水、电管网,人行道等。
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设计、施工总承包,包括设计(含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技术服务、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服务工作和竣工验收等全部设计工作),施工部分(包含土建、安装、配套设施、调试、造价试运行移交等全部工作),各承包人对各自所承包相应项目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承担相应的责任。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项目总投资:356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牵头单位为施工总承包单位,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中负责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条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或单独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3.3根据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修订贵州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有关条款的通知》(黔建建通【2020】20号)文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被列为失信被执行的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参与投标,若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投标无效。
4.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