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普定县粮食购销公司大米加工厂房建设项目(三期、四期)已由普定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507-520422-04-01-557235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普定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招标项目名称:普定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大米加工厂房建设项目(三期、四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
项目地点:贵州省安顺市普定县普定县黄桶街道斗篷村石包组。 ;
项目规模:采购日生产120吨绿色大米加工生产线配套设施设备,产品色选精度达99%,主要包括:室外电力、室外给排水、地坪漆、平台建设、色选机、智能立式铁辊碾米机、旋振清理筛、斗式提升机、刮板输送机、离心风机、平面回转清理筛、智能单层吸式振动去石机、智能气动砻谷机、智能双体重力谷糙分离机、智能卧式砂辊碾米机、复式回转白米筛、滚筒精选机、智能卧式抛光机、电子流量称、电子配米秤、半自动定量包装秤、二面六面真空包装机、副产品定量包装秤、油糠打包称、空压机、各类粮仓及车间电气自动化控制系统等。 ;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1440.0000 ;
合同估算价(万元):1440.0000 ;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4个月) ;
招标内容:项目设计、施工(含设备采购及安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①设计: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及相关服务等; ②施工:施工图设计和设计变更范围内全部工程的施工(含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现场有关问题的协调配合、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设计:具备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 一级注册建筑师 资格;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要求:投标要求:(1)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其他成员应当具备本项目要求具备的其他资质;(2)联合体牵头单位须为施工单位且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联合体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必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单位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4)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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