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平坝区天龙贵敖煤炭交易市场建设项目已由安顺市平坝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020-520421-06-03-055738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顺市平坝区贵敖远石煤炭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国有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及范围
招标项目名称:平坝区天龙贵敖煤炭交易市场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项目地点: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安顺市平坝区天龙镇天龙村 ;
项目规模:项目总用地为总用地面积为75573.00平方米;其中建设高位水池200.00立方米、污水收纳池480.00立方米,污水处理池1.00座、新建管理用房238.00平方米、道路7075.82平方米、智能化仓储中心33652.59平方米、公厕122.16平方米、地磅房81平方米、食堂81平方米 ;
项目投资总额(万元):9011.5200 ;
合同估算价(万元):6046.7000 ;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45日历天;施工:320日历天) ;
招标内容: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补充文件、答疑纪要等所示的全部内容。 ①设计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提供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供施工阶段全过程技术服务等; ②施工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设计图及设计变更所包含的全部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及保修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相关工作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①设计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②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贰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要求:(1)联合体应指定牵头人,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本招标文件提供的示范文本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成员应负责的工作和责任,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有关手续的办理; (2)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联合体各成员应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 (4)除上述要求外,联合体还应满足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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