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潞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新源光伏电站417开关(送出线路)光差保护升级项目(第2次采购)项目公告
(采购编号:JNC258-CG-251022556、SXZB-2509277311JNF2773/01)
采购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
一、采购条件
本山西潞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新源光伏电站417开关(送出线路)光差保护升级项目(第2次采购)(采购项目编号:JNC258-CG-251022556、SXZB-2509277311JNF2773/01),已由潞安光伏发电公司会议纪要[2025】15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采购人为山西潞安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通过“晋能控股招标采购平台”全流程电子采购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二、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项目概况:新源光伏电站接国网长治供电公司通知,新源电站上级110kV长虹变电站所带35kV线路光差保护进行统一更换改造,长虹站 35kV线路光差保护装置型号为:江苏金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PACS-5713A-GCN-D2。新源电站光差保护装置需进行升级改造,与上级主站光差保护实现联动保护功能。
2.2 采购范围:新源光伏电站新源光伏电站417开关(送出线路)光差保护升级改造,实现与电网上级主站光差保护联动保护功能,并完成包括但不限于本文件约定的所有工作内容。
2.3 服务周期/服务完成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全部更换工作。
2.4 服务地点:山西省长治市
2.5 服务要求或服务质量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供应商资质要求: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和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和承试类三级及以上;
3.3 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存有严重失信记录;【须提供响应文件格式中“信誉材料”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查询不到以上信息,则须提供信誉承诺书】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询比采购活动。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10-20 17:30至2025-10-23 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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