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06-25J5-FG0075
一、采购条件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基础设施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询比方式采购沥青混凝土材料,采购材料计划使用项目工程款用于本次询比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广东省阳西县溪头镇凤凰岭矿区建筑用片麻岩矿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位于广东省阳江市阳西县县城约108°方向,直线距离约17km,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1°46′4″,北纬21°42′11″,行政隶属于阳西县溪头镇管辖。凤凰岭矿区经乡道Y774往西行驶约7.5km连接省道S278,往北继续行驶约17km到达沈海高速织篢收费站入口,往西可到茂名、湛江,往东可达江门、珠海等地区,同时矿区近邻已开工建设的阳江港大桥和规划中的阳江港丰头岛作业区,未来可通过海运远销东南亚等地,海陆交通较为便利。矿区主要储有片麻岩,矿体品质可达建筑石料矿业指标Ⅱ级。矿山生产规模为3000万吨/年。
2、采购范围: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阳西工程项目部工程施工所需沥青混凝土的采购及相关服务。
3、采购数量
沥青混凝土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m3) |
备注 |
1 |
细粒式改性沥青砼 AC-13 |
40mm |
1336 |
|
2 |
粗粒式改性沥青砼 AC-25 |
80mm |
2672 |
|
合计 |
4008 |
注:沥青混凝土按1m3(压实方)=2.33t考虑。
本次询比采购数量仅为估算数量,结算量是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由于工程设计变更导致实际供应数量减少或者部分材料取消采购,采购人不对供应商进行任何补偿。响应报价即为最终报价,原则上评审过程中不再对报价问题进行澄清。
4、技术部分详见“第七章 技术规范”
5、交货时间:预计供货开始时间从合同签订完五天内至工程施工结束(预计供货期2个月),且按采购人要求的时间阶段性分批组织进场,以实际订单交货时间为准。
6、交货地点:广东省阳江市阳西县溪头镇工程施工现场。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质量标准和采购文件要求(详见第七章技术规范)
8、其他要求:质保期内,供货方应对所提供的全部产品因生产、材料的缺陷等供货方原因引起的任何质量问题和质量缺陷负责。不论何种原因发生质量问题,供货方在接到采购方通知(电话或传真)24 小时内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提供服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满足以下全部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1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函,但不做唯一授权要求。
3、供应商提供近3年(2022年10月-2025年10月)内的类似沥青混凝土中标供货合同不少于1个,合同金额不少于200万。
4、供应商提供近3年(2022年-2024年)各年度的会计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或其他国家信用平台中近三年内无严重的违法失信、产品质量问题或不良行为记录等信息,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不得参加本次采购;被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水利水电第六工程局有限公司列入受限供应商的企业,不得参加本次采购。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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