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乐山市沙湾区绿色低碳新能源交通工具更新项目-公交站亭设备招标采购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乐山市沙湾区绿色低碳新能源交通工具更新项目-公交站亭设备招标采购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沙发改投(2025)90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山市沙湾区交通运输局 ,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市沙湾区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详见清单)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沙发改投(2025)90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乐邦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山市沙湾区。
2.2 项目内容:已招标范围内容为准。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五章供货要求中工程设备清单内容(包括:设备、运输、安装、调试、运维服务等)。
2.4 质量目标:符合招标文件、合同及国家相关规定。
2.5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6 交货期:40个日历天。
2.7 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独立法人资格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500 万元的候车亭或电子站牌类似项目业绩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特色站台候车亭、独立式电子站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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