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水电基础局乌拉哈达工程商品混凝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PC-0117-25J5-FG0037
竞 价 公 告
因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乌拉哈达水利枢纽主体工程需要,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10月30日(星期四)(15:00)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项目简介:张家口市乌拉哈达工程主要建设东、西两座水库,总库容为11472万立方米。其中东水库5997万立方米,西水库5475万立方米,工程等别为Ⅱ等,规模为大(2)型。以防洪为主,兼顾张家口市供水和农业灌溉等综合利用。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商品混凝土 |
C30W8F100;骨料最大粒径15mm,最大水胶比0.5,粉煤灰最小掺量20% |
m³ |
1198.83 |
隧洞喷射 |
2 |
商品混凝土 |
C30W6F250;骨料最大粒径15mm,最大水胶比0.5,粉煤灰最小掺量20% |
m³ |
4976.43 |
隧洞喷射 |
3 |
商品混凝土 |
C30W6F100;骨料最大粒径40mm,最大水胶比0.45,粉煤灰最小掺量20% |
m³ |
3497.04 |
放水管外包 |
4 |
商品混凝土 |
C30W6F250;骨料最大粒径40mm,最大水胶比0.45,粉煤灰最小掺量20% |
m³ |
3960.88 |
框格梁 |
5 |
商品混凝土 |
C15W8;骨料最大粒径40mm,最大水胶比0.6,粉煤灰最小掺量20% |
m³ |
446.32 |
防渗墙 |
说明:本次竞价数量仅为估算量,供货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由于采购人需求变化实际供应数量减少甚至导致不采购,采购人不对报价人进行任何补偿。
二、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采购为整体采购,报价人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报价包含供应商每次按约定时间将标的物运至采购人施工现场不同工作面,包含商品混凝土的供应、计量和售后服务等。
2、交货期:计划交货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至2026年7月30日,按采购人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说明:本次竞价数量仅为估算量,供货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由于采购人需求变化实际供应数量减少甚至导致不采购,采购人不对报价人进行任何补偿。
3、交货地点:东水库(河北省张家口市崇礼区高家营镇南地村项目部指定的场地);西水库(河北省张家口市崇礼区高家营镇啕北营村项目部指定的场地)
4、质量标准及要求:
4.1 所供商品混凝土需满足《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2011、《预拌混凝土》GB/T14902-2012、《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相关要求。隧洞喷射混凝土(C30W8F100):骨料最大粒径15mm,最大水胶比0.5,粉煤灰最小掺量20%,混凝土抗压强度保证率95%,密度≥2200(Kg/m3),坍落度80-120(mm)碱含量不大于3.0Kg/m3;隧洞喷射混凝土(C30W6F250):骨料最大粒径15mm,最大水胶比0.5,粉煤灰最小掺量20%,混凝土抗压强度保证率95%,密度≥2200(Kg/m3),坍落度80-120(mm)碱含量不大于3.0Kg/m3;放水管外包混凝土(C30W6F100):骨料最大粒径40mm,最大水胶比0.45,粉煤灰最小掺量20%,混凝土抗压强度保证率95%,密度≥2350(Kg/m3),坍落度100-220(mm),微膨胀混凝土碱含量不大于3.0Kg/m3;框格梁混凝土(C30W6F250):骨料最大粒径40mm,最大水胶比0.45,粉煤灰最小掺量20%,混凝土抗压强度保证率95%,密度≥2350(Kg/m3),坍落度100-220(mm),碱含量不大于3.0Kg/m3;防渗墙混凝土(C15W8):骨料最大粒径40mm,最大水胶比0.6,粉煤灰最小掺量20%,混凝土抗压强度保证率95%,密度≥2350(Kg/m3),坍落度100-220(mm),碱含量不大于3.0Kg/m3。
4.2 采购人在货物到达项目现场后对货物进行取样检验。现场初验按本公告有关要求及国家标准进行,初验不符合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的拒绝接收,且采购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费用。
4.3 采购人或监理工程师均有权复检到场的货物,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保留追究报价人责任的权力,检验不合格的货物检验费用由报价人承担,如报价人不认可检验结果,可到省部级以上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由责任方承担。
5、质保期:进场验收合格后24个月。
6、报价人的资质要求:
6.1报价人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业企业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6.2报价人搅拌站距本项目工地距离要求:供应商搅拌站距本项目工作面(张家口市崇礼区高家营镇人民政府)最大运输距离不得超过30公里,供应商应提供搅拌站至高家营镇人民政府的导航路线截图(需显示运输距离)。
6.3报价人应具有商品混凝土的供货业绩,在近3年内的供货合同不少于2个,且签订单项合同金额均在100万元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能证明合同额的中标通知书,保证提供资料清晰完整)。
6.4报价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3%。
6.5 履约信用要求:报价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被否决。
7、报价有效期:90 天。
8、支付和结算方式:
8.1支付:(1)银行转账。(2)若采购方采用银行承兑、信用证、电建融信等支付方式。具体方式、时间、利息等协商解决。
8.2 一票制结算,增值税率为3%。若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家税务机关公布税率发生变化,本合同以最新税率执行。合同税前单价不变,按最新税率调整合同到站单价。
9、验收:报价人根据采购人物资需求数量分批次送货,报价人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出厂称重磅单,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双方及有关单位应按报价人提供的出厂资料对到货数量、外观等进行核对;到场3日内取样送检,若送检结果不合格,报价人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日内需将不合格货物清运出场并在其后1日内提供合格货物到场,清运费用及由此对采购人产生的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10、违约责任:逾期未交货而造成买方经济损失由报价人承担。
11、技术规格偏离说明
报价人应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中的技术规格做出“完全响应无偏离”。
12、评比人员、内容及原则
12.1 采购工作小组由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2.2 竞价采购文件的响应性评定、资信评审、商务技术等进行综合评议。
12.3 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不满足资格条件的报价文件不予评审,报价不完整,缺项、漏项不予评审。
12.4成交原则:本次采用多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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