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招采(江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景德镇市环鄱阳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招标编号:赣建招字〔2025〕第19号)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
中招采(江西)咨询顾问有限公司受景德镇市林业局委托,现就江西省景德镇市环鄱阳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其他说明
1.项目名称:江西省景德镇市环鄱阳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
2.项目概况:江西省景德镇市环鄱阳湖国土绿化示范项目设计实施国土绿化面积96068亩,其中:森林质量提升81192亩,包括中幼林抚育70826亩,退化林修复10366亩;人工造林(更新)14876亩,配套建设作业便道约25公里。
3.投资金额:16397.85万元;本项目预算:人民币139113527.3元
4.货物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
具体货物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参数及其他要求”。
5.交货地点:乐平市、昌江区、景德镇市枫树山林场。
6.服务期:3年。
7.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二、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7.本工程不接受受到景德镇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中明确限制了投标人投标资格期限和不接受受到江西省住建云通报有企业信用不良行为,且在处罚期内的投标企业参加投标;
8.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若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单位(含牵头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在系统中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联合体成员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联合体协议书等需放入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除联合体协议书需各成员盖章外,其他需签章或盖章处仅牵头单位签章或盖章即可。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9.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在投标截止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严重失信”或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s://zxgk.cour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0.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林业工程类或园林类高级职称。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及时间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上一篇 [兴国县]赣州市瑞兴于钨矿独立工矿区兴国兴江移民安置区及配套设施工程二标段[第1次答疑澄清公告]
下一篇 [乐安县]乐安县大同水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EPC)一标段[第1次答疑澄清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