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县城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360824062025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干县城区供水管网漏损治理工程设计已由干发改招标核字[2025]53号批复建设,招标人为新干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新干县城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改造智能消火栓,改造智能一体化二次供水泵房。改造DN100-DN500球墨铸铁管、消火栓,安装LD18噪声监测仪台,改造更新DN80-DN600流量计(含压力远传),改造城北调蓄站一座,新增调蓄能力5000吨/日。
2.3 工程总造价:约13100万元;本项目投资:132万元(其中设计费72万元、勘察费60万元)。
2.4 资金来源:争取上级资金和地方配套
2.5 工期要求:本项目分两部分工期,一期工期:勘察设计及施工图成果要在中标后10天内完成。其中:勘察工期:中标后10日历天出合格的地质勘察报告。设计工期:1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包括图审)周期并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后续工期视情况再决定后续勘察、设计任务。
2.6 招标范围:
勘察范围:包括本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勘察、工程测量、施工过程中的补勘等项目建设周期全过程勘察、测量服务,勘察报告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并符合相关规定及其后续服务等内容, 最终以发包人书面确定的具体工作内容为准[项目若涉及特殊专业性子项的,可由中标人委托专业资质单位(需报招标人同意)协作完成,勘察费用不再增加。]。
设计范围: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设计成果报批,并通过相关政府部门审查。最终以发包人书面确定的具体工作内容为准。中标单位需完成后续变更及服务等全专业全阶段的设计(包含设计评审),并通过相关政府部门审查。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力。
2.7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的资质要求:
①设计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市政行业(给水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勘察资质: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勘察单位)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4.其他资格要求:
4.1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备国家注册主持设计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资格;
4.2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勘察单位)拟派本项目勘察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4.3 其他设计人员(设计团队):投标单位拟派本项目的其他设计人员应专业齐全(至少具备建筑、结构、给排水专业设计人员各一名,其他设计人员不得与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且各专业人员不得兼任)各专业设计人员应具有中级(含中级)工程师以上职称证书或与设计相关注册证书资格;
4.4 社保证明: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投标的项目设计、勘察负责人、其他拟派团队人员的社保证明 (个人社保缴费证书或由企业注册所在地加盖社保局业务章的社保证明,含姓名、社保查询号或身份证号等),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证明;
4.5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的设计单位、勘察单位)如为外埠来赣单位的,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规定,在江西住建云网站登记,且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时提供的人员应在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中可以查询,且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图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6 根据吉市管办字〔2024〕7号文件要求,投标人(设计、勘察都需提供)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内容包括:1、生成信用信息报告;2、生成截图:提供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设计、勘察负责人必须为非失信被执行人、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非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人的查询结果截图) 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信用信息报告生成日期和查询结果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必须有明显的生成时间,否则无效)。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查询结果或经核查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人,将否决其投标,并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相应处理;
4.7 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提供“投标人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牵头人(本项目投标人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同时,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与其他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本标段的投标活动。
4.9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10 其他资格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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