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冷惠渠灌区渠首大坝消能防冲加固工程已由汉中市水利局以汉水发〔2024〕24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出资比例为 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招标人为汉中市冷惠渠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郑区大河坎镇三华石村 ;
2.2 工程规模:主要建设内容为:(1)加固修复防冲护坦50m;(2)修复左岸护岸60m,拆除重建右岸护岸60m;(3)加固修复东干渠护坎20m。 ;
2.3 项目投资总额:4168600.00元(本次招标金额约2910000.00元)
2.4 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 ;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冷惠渠灌区渠首大坝消能防冲加固工程;标段编号:E610700354192gig5mnj001;标段类型: 施工 ;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冷惠渠灌区渠首大坝消能防冲加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1)加固修复防冲护坦50m;(2)修复左岸护岸60m,拆除重建右岸护岸60m;(3)加固修复东干渠护坎20m。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名称:冷惠渠灌区渠首大坝消能防冲加固工程: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不良行为记录。企业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需具有相关资质证书。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3.2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类似项目业绩且无不良记录,具有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且无在建工程;
3.3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水利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具有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且无在建工程;
3.4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具有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且无在建工程。
3.5投标人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资质、企业业绩以网查为准;
3.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和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信息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标段名称:冷惠渠灌区渠首大坝消能防冲加固工程: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10同一投标单位只可参加本项目一个标段的投标;
3.11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为2025年10月23日 0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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