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 价 公 告
询价编号:CRCC-1805WZJC-2025-XJ-319
公司:
因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延安东绕城高速公路一标一分部项目施工需要,项目拟采购一批片石、石渣(包件号:PS-01)。
一.工程概况
1.延安东绕城高速公路项目路线起于延安市姚店,路线起于延安市姚店,经房子沟、贺家沟、安沟门、沙滩村,全长10.945公里。工程内容包括路基、路面、桥涵、隧道、交安设施、绿化、机电等,项目地址: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姚店镇。采购资金已落实。
二.物资需求表
1.延安市东绕城高速公路一标一分部项目材料需求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标准 |
计量单位 |
需求量 |
到货地点 |
运输方式 |
含税最高限价 |
1 |
片石 |
30-50mm |
符合GB/T14684、GB/T14685国家标准及施工规范要求 |
m³ |
6400 |
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姚店镇 |
乙方负责将货物运送到甲方的指定地点 |
85元/m³ |
2 |
石渣 |
m³ |
2100 |
30元/m³ |
三.有关要求:
1.报价资料要求:报价函、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近2年供货业绩(同类工程或国家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生产许可证(如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如有)、资质证书(如有)。
1.1.报价函:必须按照采购方提供的样表格式进行编制报价,详见报价资料。若报价单位未按附表编制报价,视为报价函无效。
1.2.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涵盖询价物资种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生产商。
2.物资报价为货物的到站总价,包含但不限于材料费用、安装费、加工费、试验费、包装费、装车费、运杂费、服务费、售后服务费等,买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必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的税额在报价表中单列。
3.表中数量为暂定数量,结算数量以实际验收数量为准。
4.货物验收方式:交货方式进行现场过磅,按1.5吨折1方进行,过磅后卸到甲方指定工地现场。
5.质量要求:见技术规格书。
6.交货期限:计划收货时间:2025年11月05日。具体时间待确定供应商后,可以再进一步沟通明确。乙方按甲方要求随时进行发货。
7.交货地点:陕西省延安市宝塔区姚店镇。
8.货款结算支付方式:
8.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承兑汇票、铁建银信或其他金融产品,采用以上金融产品及票据支付的,票据期限不超过6个月,如需贴现的贴息费用双方友好协商承担。
8.2.1货款支付比例:乙方在甲方付款前应履行以下提供义务:1、双方签认供货单、对账单、结算等合同履行事实材料;2、与对账金额或结算金额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3、所供货物的产品合格证书、检验资料、权属证书等材料;4、收款账户信息或收款人授权委托书等。
每月22日为双方对账日,乙方执甲方指定收货人出具的合规签收单办理对账手续,双方核实无误后,办理批次结算单并提供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将不予付款。挂账后三个月内,支付结算挂账总金额的70%,以此类推。剩余25%货款在供货结束12个月内付清;5%货款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无息支付乙方。
9.报名时间2025年10月23日09:00至10月26日17:00,报价揭示时间2025年10月27日09:00,请各供应商务必于报价揭示时间前上传报价文件,如过时将无法上传,报价将作废。报价有效期:至合同签订之日截止。
10.请严格按照要求报价,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报价。
11.其他要求:附带合格证、检测报告、质保书等质量证明文件。
三.报价资料投递:
报价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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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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