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旬河庙沟镇中坪村段防洪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镇安县旬河庙沟镇中坪村段防洪工程,依据商发改审批发〔2023〕6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镇安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项目的建设地点:镇安县旬河干流庙沟镇中坪村赵家湾组及桑树坪组段;
2.2标段划分:本次标段划分为1个施工标段、1个监理标段;
2.3招标范围:
施工标段主要建设内容为:旬河干流庙沟镇中坪村段新建护岸长2214.02m,其中右岸702.6m、左岸1511.42m。新建防汛路长1234.33m,其中右岸702.6m,左岸531.73m。新建下河踏步3处。
监理标段主要工作内容为:镇安县旬河庙沟镇中坪村段防洪工程建设期施工监理。
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和业绩,同时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主要人员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的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相应从业资格,企业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
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和业绩,企业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
注:①在评标过程中,将对施工及监理投标人的资质、业绩、主要从业人员、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信息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上进行查询,作为评审的重要依据。②凡参与投标的施工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监理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核查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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