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保险]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选聘补录二次核损第三方调查公司入围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概况 | |
山东阳光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本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活动。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泰山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第二次选聘补录二次核损第三方调查公司入围项目 | |
2、项目类别:服务类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4、采购内容: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减损降赔、增强反欺诈能力建设,拟进行选聘补录全国信息数据咨询类(二次核损)调查公司1家(服务区域为全国),项目要求详见磋商采购文件。 | |
5、预算金额:30%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扫描件,经营范围需要具备保险公估、商业调查、市场调查、商务咨询、风险咨询、信息咨询、管理咨询、风险评估类、法律咨询等项目或其中一项,能够出具专用发票; 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证明材料; 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响应文件中拟委任的人员在近3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第三方调查公司在采购人分配范围内与采购人其他案件需求服务的地区提供服务;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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