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采购人为山能新能源(东营)有限公司,投资主体为山东渤海一号风电有限公司。现邀请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项目名称:山能新能源(东营)有限公司海上风电场警示牌制作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SNFZ-XNYJT-T0500000186
1.3采购范围及要求:包括170块警示牌的制作、包装、运输,以及安装所需的不锈钢卡箍、不锈钢丝。所有零件需按180套配置。
1.3.1 工期:2025年11月15日前。所有货物必须送达东营市东营港AB风场陆上集控中心。
1.3.2 最高限价(元):6万元 (投标人报价不得超最高限价);
1.3.3 结算付款方式: 按合同执行;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2.2资质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包含金属制品加工、标识标牌制作或广告设计制作等相关内容。
(2)供应商库要求: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为山东能源集团合格供应商资源库中单位。
2.3人员要求:无
2.4业绩要求:提供相关金属制品加工、标识标牌制作的合同复印件一份。
2.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
2.6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一年内(2023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8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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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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