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谈判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PC-0123-25J4-FG0404
1、采购项目
山东电建一公司公司以谈判方式采购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2号热电站现代化改造项目主厂房高压变频器间专用风冷空调设备。采购设备计划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用于本次谈判后所签订合同的支付。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中国电建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2号热电站现代化改造项目主厂房高压变频器间专用风冷空调设备
(2)项目概况:本工程机岛拟新建1套燃气-蒸汽联合循环发电供热机组(CCGT)和2套简单循环发电供热机组(OCGT),主机设备均采用室内布置方案。联合循环机组包括1台E级燃气轮机、1台燃机发电机、1台抽凝式蒸汽轮机、1台汽机发电机、1台余热锅炉(HRSG)及其辅助设备(含主烟囱及旁路烟囱)。简单循环机组包括1台E级燃气轮机、1台燃机发电机、1台余热利用热水锅炉(HWB)及其辅助设备(含主烟囱及旁路烟囱)。厂址位于哈萨克斯坦国,阿拉木图市西北方向,距阿拉木图市中心约9km。
(3)采购范围:主厂房高压变频器间专用风冷空调设备,详见技术规范书。
(4)交货时间:暂定2025年12月15日(根据项目实际进度,以项目通知为准)。
(5)交货地点:新疆霍尔果斯口岸或采购方指定的其他中哈口岸
(6)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7)投标文件:价格卷、资质及技术投标文件单独成册。
(8)其它要求:响应人不得提出有关付款条款及质保期的商务偏差。
3、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谈判要求供应商具备以下条件:
1、响应人为制造企业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外注册的企业法人,必须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OHSAS18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响应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其代理的制造企业须满足第1条制造企业资格条件的要求,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相关制造企业授权资料的证明文件。
3、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5、响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被列入集团公司及招标人禁止合作名单范围内的(包括被列入黑名单、慎用名单、停止采购和停止授标名单的);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3)财务账户以及主要资产被冻结、查封的(查询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4)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zhixing),且不能提供已经履行完毕相应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的;(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zhixing),采购人认为可能影响本招标项目执行且不能提供已经履行完毕相应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的。)5)《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6)未如实陈述有关否决项和/或减分项内容的;7)可能导致供应商资格或合同履行能力丧失的其他情形。
4、谈判**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