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吐鲁番市高昌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净化及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EPC)给排水管及附件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方案编号:FA00000422049)
一、采购条件
本次询价采购人为 中交天津航道局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 给排水管及附件(物资名称)采购进行直接采购公示。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概况:新建吐鲁番市高昌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总设计为3万立方米/天,人工湿地占地面积 83560平方米,新建再生输水管道,总长2044米。
2.2项目工期:250日历天
2.3项目地址:吐鲁番市高昌区亚尔镇
三、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及说明
直接采购适用的情形:
R须满足集团、公司内部协同要求。
说明:吐鲁番市高昌区污水处理厂尾水人工湿地净化及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EPC)项目经理部应用集采成果采购给排水管等材料,于2025年10月11日发布询价公告,共邀请15家集采供应商,其中报名供应商2家。截至2025年10月14日有2家供应商进行投标报价,其中陕西天科塑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报价最低,未高于我部询价文件设置的控制价。根据集团集采要求,若未满3家集采供应商参与报价,先按系统要求进行流标,再跟最低报价供应商履行单一来源采购流程,故申请与陕西天科塑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执行单一来源采购流程。
四、采购商务情况
4.1结算方式: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将材料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双方按合同约定办理验收结算手续,双方确认无误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已结算货款的60%;待本合同全部履约完成,双方办理最终结算,结算资料被甲方审计部门审核通过后,甲方支付至结算金额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限12月(自最后一批材料运至现场且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规定时间内无质量问题,甲方无息退还乙方质保金,但质保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产品的质量应承担的保证责任。
4.2付款方式:电汇、承兑汇票或供应链融资产品支付。
4.3履约保证金、质量保证金等内容。提供不低于合同额10%的履约担保,具体形式方式为现金、银行保函、合法正规的担保公司提供的保函、保险公司保证保险等。若履约保证金采取保函或保证保险等方式的,应提供不可撤销的见索即付保函或保证保险等。
4.4其他情况:无
五、供应商情况说明
陕西天科塑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为集采供应商,该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4日,法定代表人为张明生,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610403687964980X,企业地址位于陕西省杨凌示范区工业园区常青北路18号,经营范围包含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铸造机械制造;铸造机械销售;通用零部件制造;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家用电器销售;电器辅件销售;电工器材销售;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日用百货销售;真空镀膜加工;塑胶表面处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物业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六、公示期限
2025年10月27日至2025年10月29日
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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