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计划编号: 2025NCZ(ZW)0001717
项目编号: 宁润政采[2025]-125号
项目名称: 海原县农业农村局海原县2026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
预算金额(元): 1200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1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品目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 海原县2026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 | 白膜 | 塑料制品 | 1000 | 地膜厚度均为0.015mm,产品质量要求达到国内市场同类产品质量,技术参数为:拉伸负荷纵向为2.6N,横向为 2.0N;断裂伸长率纵向为490%,横向为 600%;直角撕裂负荷率为1.1N,横向为 1.3N,耐老化。 | 12000000.00 | 供货日期为2026年3月-6月,中标方按照中标要求及时签订中标合同,并按时间要求及时供货。 |
| 数量合计: | 1000 | 预算合计: | 12000000.00 | |||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 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 (2020)46 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 的通知》(宁财规发【2022】275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 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与评审。(2)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 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 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10%的 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按照《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 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宁财(采) 发〔2020〕545 号文,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4)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 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 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提供以下材料:(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提供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扫描件;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提供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4)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5)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承诺书或相应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2、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后,“信用中国 ”网站或“ 中国政府采购网 ”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 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3.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4.合格投标供应商的其他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