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关村南大街12号院东区11、25号楼、南斋楼等15栋住宅楼综合整治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nd-->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2号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50117.5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2158.23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440 日历天
2.4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1.节能改造,改造23号楼屋面防水保温层及所有楼栋的楼体外墙保温层;2.综合改造,粉刷楼体外墙,规整空调室外机,修缮散水,更换单元门和雨水管,增设冷凝水管;3.基础设施改造,改造给水管、给水检查井、污水管、污水检查井及设施设备,增设消火栓;4.环境整治,恢复小区道路及绿化等。
2.5 其他 /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50117.5平方米 合同估算价 2158.23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440 日历天
2.4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1.节能改造,改造23号楼屋面防水保温层及所有楼栋的楼体外墙保温层;2.综合改造,粉刷楼体外墙,规整空调室外机,修缮散水,更换单元门和雨水管,增设冷凝水管;3.基础设施改造,改造给水管、给水检查井、污水管、污水检查井及设施设备,增设消火栓;4.环境整治,恢复小区道路及绿化等。
2.5 其他 /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新]及以上  资质, 
    近五年具有1个已竣工的合同金额在15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4万平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 /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 /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其他信誉要求
本工程资格预审将对申请人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良行为记录等信誉要求情况予以评定。
4.3 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其他信誉要求
本工程资格预审将对申请人的诉讼及仲裁情况、不良行为记录等信誉要求情况予以评定。
4.3 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5. 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 
   
 
  
 
   
  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 方可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1 月 
    03 日 
    16 时 
    00 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https://ggzyfw.beijing.gov.cn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 
  
 
   
  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凡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者,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www.bcactc.com)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申请人应保留成功上传回执。本工程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1 月 
    10 日 
    16 时 
    00 分。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