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铅山县河口明清古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设计优化提升招标公告
赣建铅设招字[2025]第19号
江西省铅山县河口明清古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铅山县富铅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目前江西省铅山县河口明清古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一标段设计优化提升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优化提升进行公开招标。就公开招标的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1.工程地点: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河口古镇;
2.工程总投资:约15亿,本项目投资暂定约4.5亿元。
3.招标范围及内容:位于铅山县河口镇,占地面积约16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集中于历史文化街区的已征收的片区,在一、二堡街、胜利北路、复兴北路、惠济渠两侧,南至复兴北路与惠济渠交汇处,北至信江沿岸,东至九狮大桥南端,西至复兴北路西侧沿街房屋西侧轮廓。具体相关条款在合同中约定。
4.本次招标所涉内容设计费:暂定为765万元,最终按项目审核结算价的1.7%计取(含测绘、方案、初设、施工图全阶段设计),目前暂定4.5亿元为审核结算价。
5.设计周期:中标后 20天完成方案设计,80天完成测绘加施工图设计。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2、资质要求:具有合格有效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含)及以上、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含)及以上、风景园林工程设计甲级、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含)及以上。
3、项目设计负责人(主持人)的资格要求: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及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其他各专业负责人由投标单位根据项目需要自行配备并提供配备人员的证件;
备注:外埠来赣勘察设计单位按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有关规定,实施信息告知承诺制。勘察设计单位只需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上登记。勘察设计企业开标时必须提供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登记的网络截图盖公章。拟派本项目人员需为入赣备案人员,在江西住建云可查;
4、法定代表人证及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5、投标保证金网络系统电子凭证。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无需递交相关材料的原件,由投标单位自行将参与本项目相关材料原件(含授权委托书)的扫描件全部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扫描件未放入的,视为未提供。
(三)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后,在投标截止期前,因故需更换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组织结构[指项目设计班子、详见投标资格审查表和投标文件商务标]须书面通知招标人,并得到招标人同意后,报分管招投标监督机构备案,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变更无效,不可抗力情况除外。
(四)本招标工程的投标有效期为90天(日历天),招标人应当在投标有效截止时限30日前确定中标人。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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