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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高安市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网)

高安市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安市2025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招标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高安市农业农村局(八景镇、灰埠镇、新街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国内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高安市境内。

2.2 招标规模:控制价约1721万元,涉及3个乡镇,具体详见施工图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3  计划工期:在 2026 年  3  月 31  日之前完成所有建设项目。(具体以各标段招标文件为准)(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本工程建设项目有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其他工程和土壤培肥工程(详见本工程施工图纸及招标控制工程

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3 个施工标。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质量等级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含叁级)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


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1.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提供承诺函);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 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7)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需提交本项目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在本企业参加五险一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医疗险、生育险、工伤险、失业险及公积金,如因各地政策原因部分保险合并实施的,应附有相关政策文件或证明材料)供评委会查验,发现弄虚作假的将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不接受退休证)(中标后需押证上岗)

(8)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 号)及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赣建办文市[2020]45 号)文件规定,本次招标不接受一级、二级临时建造师投标。

(9)投标单位注册建造师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有关要求(一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15 人及以上;二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8 人及以上;三级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单位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 8 人及以上)。核查拟定中标候选人投标资质的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是否满足企业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高于招标文件设定要求的,按照投标人投标资质等级核查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数量,以住建部与省住建厅关于资质管理的最新文件为准)。注册建造师不满足要求的,予以否决。投标人在制作标书时应提供“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造师的有关截图及查询网址,未提供或提供数量不足的,予以否决。并按照得分高低依次递补,直至选出招标文件确定数量的中标候选人。

(10)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个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 2024 年12月31日,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高标准农田工程业绩,投标人拟投入的业绩须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参与工程投标的施工企业提供的国外工程业绩须符合我省工程建设企业国外工程项目业绩认可的有关规定。高标准农田或类似高标准农田工程业绩投标人投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或彩色复印件加盖公章:(1)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2)合同工程完工验收;(3)竣工验收等 3 项材料之一。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具体以各标段招标文件为准)

(11)各投标企业需提供不进行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承诺书(法人盖章和签字及公司公章),承诺内容包括本项目不进行围标、串标、买标、卖标、违法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同时对存在集体恶意拉低报价(属于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围标串标行为的投标企业,取消投标资格,并直接认定为围标串标,进行严肃处理。

(12)本项目施工标开标顺序为灰埠镇→新街镇→八景镇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项目施工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合理低价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少于或等于 15 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 15 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排名前 15 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评审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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