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酉阳县天雄锰业老渣场综合整治工程已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酉阳发改区经〔2024〕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监测站,建设资金来自拟争取中市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生态环境监测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酉阳县龙潭镇五育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利用天雄电解锰厂的厂区和现有建构筑物建设锰渣无害化处理工程,规模21万吨/年一湿渣,将锰渣从渣场挖出运至厂区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后的无害化锰渣达到I类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要求回填渣场。具体为新建无害化处置车间5049m²,两座氨氮成套处理装置,改造中转水池2000m³,开挖量65万m³,回填碾压量71.5万m³;临时堆场(二期附属设施),包括场地清表平整2565m²,铺设彩条布2565m²,铺设土工膜(搭接非焊接)2565m²;已有明渠修缮200m;坝肩坝面排水沟(0.3×0.3m)600m;封场覆盖,包括0.3m防渗黏土层47000m²,1mm双糙面宽幅HDPE膜47000m²,复合土工排水网47000m²,0.4m厚种植土47000m²;位移监测设施1项;钢丝网围栏225m。
2.3 本次招标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估算金额:14729.552374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监理合同估算金额:212.77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涉及到酉阳县天雄锰业老渣场综合整治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移交阶段及质量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工作,以及工程竣工验收通知书取得、工程结算、配合工程审计工作、质量保修期工作以及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的全过程监理工作。对该工程投资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建设安全监管及文明施工的有效管理、组织协调,并进行工程合同管理、信息档案管理等。
2.5 监理服务期要求: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缺陷责任期满止,其中:计划施工工期:90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