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垫江县五洞镇移民安置区美丽家园建设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或核准机关名称)以 垫江发改委发 (2025)25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垫江县五洞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三峡后续资金及自筹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垫江县五洞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垫江县五洞镇山河村、高山村、文龙村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整治山坪塘17处;主要整治挡水面板、库岸垮塌、清淤等.新建提水泵站1座;提水管线两条左岸管线 664m;右岸管线 118m;维修自流管道 DN63 长度 654m;DN50 管道长度 1735m;维修蓄水池1口,场镇河道两侧栏杆维修长度 4.93km.山河村李子园及过境道路三岔路口边坡喷护242㎡,高山村路灯安装100盏7m高的太阳能路灯,高山村村委会旁边裸地水土保持覆士 5677 ㎡,新建广场1处面积共 400 ㎡,新建农产品展示中心1座,在场镇入口道路布置宣传标语2处。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699.09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437.48万元
2.4 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设计图所示范围,具体内容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提示:招标范围应准确明了,按照项目审批、核准文件采用工程专业术语进行填写。]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 365 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无
2.7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