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油气运销库尔勒油气储运中心2025-2026生活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ZY25-XJT14-FK060-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为库尔勒油气储运中心提供综合生活服务保障,主要包括:提供38间长期住宿用房,满足约53人/日的餐饮服务需求(含夜班餐);同时提供临时住宿与就餐服务。此外,提供饮用水配送服务,以及库尔勒油气储运中心办公与生活区域的节日期间环境布置、烟花爆竹等服务,全面保障中心员工的生活质量与办公环境需求。
1.住宿服务:负责38间长期住宿用房(标间)的日常保洁、布草清洗与更换,保障房间内生活设施及用品的配备与维护。房间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独立卫生间、床(含床垫、床单、被套)、书桌、椅子、立式衣柜、电视、洗衣机、桶装水、抽纸、卷纸、洗衣液、洗衣粉、拖鞋、有线电视及无线网络(WIFI)等,确保住宿环境整洁舒适。
2.餐饮服务:按照一日三餐(含夜班餐)的标准,为约53名常驻人员提供营养均衡、菜品多样的餐饮服务,并满足临时过往人员的就餐需求。服务内容包括食材采购、加工烹饪、餐厅保洁、餐具清洗与消毒,定期制定科学合理的食谱,保障饮食安全与品质。
3.饮用水配送服务:具体供应标准详见附件5《饮用水明细》。
4.节日布置:负责节日期间库尔勒油气储运中心办公及生活区域的环境布置工作,营造喜庆、和谐的节日氛围。
5.其他服务:配合招标人开展各类集体活动,提供必要的生活服务保障。
2.4.施工地点:服务的具体位置:巴州地区、阿克苏地区
2.5 服务期限:自2025年12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不接受自然人投标。
(2)承诺在合同生效前办理当地政府主管部门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办理承诺书》。
●类似项目业绩及经验:投标人须具备在2023年1月1日至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期之间签订的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合同,以下类别均可:酒店管理、餐饮服务或公寓生活服务。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业绩清单,列明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服务内容、合同金额及履约情况;(2)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签字盖章页等;(3)提供合同履约证明材料,如结算单、发票等扫描件。
3.2●人员要求:项目经理1人:具有3年及以上酒店、餐饮或公寓生活服务管理行业从业经验。
以上人员数量为投标最低要求,实际配备应承诺满足招标人实际服务需求。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人员配置清单,内容包括姓名、岗位、持证情况、工作简历等信息;(2)提供上述所有人员有效的健康证扫描件,或签署健康证办理承诺书(承诺上岗前取得);(3)提供项目经理在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由投标人缴纳的至少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提供公共资源网查询截图及网址。(4)承诺合同生效前配备1名厨师长,承诺合同生效30日内配备1名营养配餐师(具备营养配餐师相关资质证书),承诺人员配置满足招标人实际服务需求。
3.3房间设施要求:
(1)所提供的住宿房间距离库尔勒西高速出口不得超过10公里;
(2)房间须配备独立卫生间,卫浴设施齐全;
(3)须配备宽度不小于1.2米的床铺,并配有床垫、床单、被套等基本寝具;
(4)须配备衣柜、电视、洗衣机,并提供有线电视和无线网络(Wi-Fi)服务。
资料提供形式:出具承诺书,承诺在合同生效前按上述要求提供符合标准的住宿房间并按上述要求配备齐全的设施(招标人有权按照中标人承诺对中标候选人承诺内容进行现场复核、评估,经评估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4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QHSE体系;
(2)具有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QHSE相关规定。
(4)2023年至2025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重大卫生责任事故。
资料提供形式:(1)投标文件提供QHSE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规章制度。(2)投标人需按照《质量安全职业健康环境保护承诺书》作出承诺。(3)提供《关于2023年至2025年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卫生责任事故的承诺书》。
3.5财务要求:/
3.7信誉要求:
3.7.1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3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7.4投标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7.5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8联合体要求:A
A.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B.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要求:/。
3.9.报名要求:无。
3.10.其他要求: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投标无效。
(1)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准入资格的。
(2)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禁止准入的。
(3)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暂停交易资格的。
(4)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认定年度评价不合格的。
(5)投标人被纳入招标人市场管理黑名单。
(6)投标人因质量、安全等严重违约行为,或弄虚作假、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正在被行政管理部门、招标人或其上级部门调查处理的。
(7)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做出承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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