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使用林地手续办理(石油小镇)
项目编号:CQYT2510-FWZBGK085-CPMC2204-B110471T1220281-1299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使用林地手续办理(石油小镇)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使用林地手续办理(石油小镇),主要工作量为编制第三采油厂石油小镇建设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及相关林业手续办理,具体工作量以实际结算的为准。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预算金额8.2769万元(不含税)。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盐池县境内。 项目估算金额82769.00元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使用林地手续办理(石油小镇),暂估金额8.2769万元(不含税)。
2.3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4标段描述:招标范围为: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制及使用林地手续办理(石油小镇),暂估金额8.2769万元(不含税)。
2.5服务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盐池县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营业执照: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和报告编码。成立日期晚于2024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
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长庆油田油气建设用地编制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技术服务》(招标编号:ZY24-XA406-FW630)第三标段(宁夏区域)的中标人。
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其他要求: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否则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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