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偃师区城市管理局偃师区生活垃圾分类和环卫设施一体化更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偃政采公开-2025-59 | |||||||||||
| 2、项目名称:洛阳市偃师区城市管理局偃师区生活垃圾分类和环卫设施一体化更新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33,671,000.00元 | |||||||||||
| 最高限价:33671000元 | |||||||||||
|
|||||||||||
|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项目概况:主要内容为环卫作业车辆22台、绿篱修剪机4台、树根挖掘机1台、配套设施充电桩12台含变压器4台、移动式垃圾压缩箱2个、改造垃圾中转站6座、四分类垃圾桶550组、二分类垃圾桶1400组,不锈钢果皮箱436组、智能投放箱100组,分批实施,分批实施内容以合同约定为准。(详见招标文件) 5.2交货地点:采购人所在地,具体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5.3资金来源:财政+国债资金; 5.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相关行业合格标准; 5.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6供货期:签订合同并确认交货批次后,每批在40天内供货、安装并调试完毕。 |
|||||||||||
| 6、合同履行期限:同采购需求5.6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1)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采购,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采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或洛阳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入口”查询联系。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效营业执照; (2)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号),投标人据实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
|||||||||||
| 三、** 本公告的详情仅对VIP会员或SVIP员查阅,您当前的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业务经理办理会员入网事宜。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