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阳县红河新建中型灌区节水配套工程(二期)设备及材料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阳县红河新建中型灌区节水配套工程已由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彭阳县红河新建中型灌区节水配套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彭审批发[2023]23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项目法人)为宁夏六盘山水务有限公司,招标人为宁夏六盘山水务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地方政府专项债,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备及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固原市彭阳县。
项目概况及规模:铺设管道43.54km,配套各类管道建筑物1133 座,含200m³减压池1座、500m³减压池1座、水库入库建筑物5座等。
建设工期:12个月。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4个标段。
采购范围及内容(设备名称、数量、规格等):
1标段:球墨铸铁管采购,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标段:防腐钢管采购,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3标段:PE管采购,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4标段:各类阀门、伸缩节采购,具体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2、3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4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接受代理商或经销商参与投标,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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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