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谈判公告
新城佳苑项目部
维修材料竞争性谈判公告
(谈判编号:ZTJG-SD-新城佳苑-2025-0023)
1.谈判条件
本次谈判项目为新城佳苑项目部所需维修材料,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谈判条件,谈判人为: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彭城分公司。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和谈判内容
2.1项目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邳州市陇海大道与富明路路口往北500米路中铁建工西侧新城佳苑项目部
2.2项目概况:项目位于邳州市,富春江路南侧、郑州路东侧,邳新路北侧,陇海大道西侧。总规划用地63290.65平方米(约为94.94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75292.27平方米。建筑住宅13栋(1#、2#、3#、4#、5#、6#、7#、8#、9#、10#、11#、12#及13#楼,层高2.9m),及若干配套用房栋,设计使用年限50年。机动车停车位共1071辆。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其中住宅抗震等级为二级,养老服务用房抗震等级为一级,地库与主楼连接能满足嵌固要求时,地库与主楼交接的相关范围抗震等级同主楼,其余部位抗震等级均为三级。
2.3谈判内容:
| 序号 | 物资、机械服务统称.名称 | 包件编号 | 所属项目.项目简称 | 
| 1 | 室外维修材料 | 包件1 | 新城佳苑 | 
2.4付款方式:货款按季度支付,每月20日双方进行当月材料供应数量的对账核算,乙方于当月月底前向甲方提供与核算值等额的且符合税法及甲方财务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含抵税联),甲方收到发票后90日内付至上月双方核算金额的60%,供货全部结束并完成结算后且乙方向甲方提供与结算值等额的合法发票后1年内付至结算值的80%,2年内付至结算值的95%,余款5%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60日内无息付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谈判竞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经国家工商、税务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0万元。分公司参与投标的,需提供母公司授权文件
(2)最近两年内没有因骗取合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信用良好,不接受近一年内在政府、行业等公共网站或文件中有不良记录的供应商投标,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不接受国家铁路局、中国铁路总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第二建设有限公司限制交易期内供应商。
(3)有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
(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需提供至少1份份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证明,业绩金额不得低于50.00万元。
 (5)投标人必须为一般纳税人。
 (6)投标人必须在招标人合格供方名册内。
 (7)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投标物资生产能力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代理商、经销商(8)其他要求:单击此处直接编辑。
3.2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谈判文件的获取
4.1注册:潜在投标人首先须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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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