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大荔县西三村、西阳村、伴道村村容村貌提升项目已由中共大荔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关于下达2025年大荔县西三村、西阳村、伴道村村容村貌提升项目计划的通知》(荔农工办发〔2025〕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大荔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大荔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利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大荔县西三村、西阳村、伴道村。 
   
2.2工程规模:大荔县西三村、西阳村、伴道村村容村貌提升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项目投资总额:504.17万元。 
   
2.4计划工期: 
    
2.5标段划分: 
   
标段1:标段名称:2025年大荔县西三村、西阳村、伴道村村容村貌提升项目施工标段。 
   
标段编号:陕利招字【2025】-10-30-sg;标段类型:施工。 
   
标段2:标段名称:2025年大荔县西三村、西阳村、伴道村村容村貌提升项目监理标段。 
   
标段编号:陕利招字【2025】-10-30-jl;标段类型:监理。 
   
2.6招标范围: 
   
标段1:2025年大荔县西三村、西阳村、伴道村村容村貌提升项目,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 
   
标段2:2025年大荔县西三村、西阳村、伴道村村容村貌提升项目的施工阶段监理。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标段2: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质量事故。其中,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执业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 陕西省外企业需在陕西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企业库中可查询; 
   
(3) 投标人及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基本信息须在“陕西建设网(http://js.shaanxi.gov.cn/) 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且无不良记录; 
   
(4) 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 中有犯罪行贿记录,须提供查询截图; 
   
(5) 投标人不得在本项目所在地及以上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6) 投标人不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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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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