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新一代运载火箭产业化基地产品运输保障条件建设项目1标段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备案号:JS1216402025104018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12T007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新一代运载火箭产业化基地产品运输保障条件建设项目 已由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以院能(2025)212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建设资金为19150000元,资金来源为院本级自筹,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25500平方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北京中建源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
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的委托,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改造211#振动塔东侧及对面草坪和人行道、214#厂房南侧绿化带为沥青道路7500㎡,改造201b厂房东北侧室外道路5000㎡,改造601门房北侧场地为集装箱停放场地13000㎡,改造配套附属设施及现状水、电、动力等管线。改造道路/场坪总面积25500㎡。本项目总投资1915.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524.7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新一代运载火箭产业化基地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新一代运载火箭产业化基地产品运输保障条件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范围: 室外工程,包括道路及场坪工程、绿化工程、围墙、201b号北侧建筑附属构筑物改造、201b号室外阀门井加固改造、水、强弱电、动力等管线改造及东侧围墙弱电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所发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中所包含的全部内容。本次招标规模为25500平方米,标段总投资额:1524.7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12月31日 至 2026年03月26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4)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上述人员均应为本单位职工,并由投标人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其中正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应对施工管理年限加以承诺,正项目经理和副项目经理应对“在全国范围内无在施工程项目”加以承诺;(6)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4)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上述人员均应为本单位职工,并由投标人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其中正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应对施工管理年限加以承诺,正项目经理和副项目经理应对“在全国范围内无在施工程项目”加以承诺;(6)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申请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