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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武市2025年崇兴镇龙徐滩等村、郝家桥镇东滩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渠改渠改造提升)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招标公告

灵武市2025年崇兴镇龙徐滩等村、郝家桥镇东滩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渠改渠改造提升)一、二、三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武市2025年崇兴镇龙徐滩等村、郝家桥镇东滩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渠改渠改造提升)己由银川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灵武市2025年崇兴镇龙徐滩等村、郝家桥镇东滩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渠改渠改造提升)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银农发[2025]15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武市农田建设项目服务中心,估算投资3005万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自治区财政资金及县(市)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灵武市农田建设项目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灵武市2025年崇兴镇龙徐滩等村、郝家桥镇东滩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渠改渠改造提升)

2.2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灵武市

2.3建设规模:项目区位于灵武市梧桐树乡杨洪桥村,崇兴镇龙徐滩村、新架桥村,郝家桥镇东滩村,大泉林场。项目建设规模为14215亩,其中新建1776亩,改造提升12439亩。项目分四个片区,其中:梧桐树乡杨洪桥片区1198.71亩,崇兴镇龙徐滩新架桥片区10894.39亩,大泉林场片区517.96亩,郝家桥镇东滩片区1603.94亩。盐碱地综合利用5478亩。

2.4计划工期:396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六个标段,本次招标三个标段:

灵武市2025年崇兴镇龙徐滩等村、郝家桥镇东滩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渠改渠改造提升)一标段;

灵武市2025年崇兴镇龙徐滩等村、郝家桥镇东滩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渠改渠改造提升)二标段;

灵武市2025年崇兴镇龙徐滩等村、郝家桥镇东滩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渠改渠改造提升)三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单位,限制其参与投标活动。限定期限为一年(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时间:以投标截止时间查询结果为准,并留存纸质查询凭证,查询结束后,企业信息如有调整,一律不予认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以投标截止时间查询结果为准,并留存纸质查询凭证,查询结束后,企业信息如有调整,一律不予认可。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6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当投标人同时在两个标段或及以上标段中同时排名第一时,按标段顺序确定该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自动放弃后面其他标段的中标候选人资格,放弃标段由此标段综合得分第二名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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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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