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大足区城镇燃气管网更新改造工程已由 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大足发改资[2024]13号(可行性研究批复)及大足区发改投[2025]7号(概算批复)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大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及引入社会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重庆市大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大足区龙岗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对龙岗、棠香等区域燃气用户共有部分立管及附属设施、户内管道改造更新并加装燃气智能感知设备。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14327.9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3985.79万元
2.4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等所示范围的全部工程内容及招标文件中补充的工程内容、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具体以本项目发布的施工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工期要求:27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 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本项目为大足区城镇燃气管网更新改造工程一标段
2.7 其他: /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2.具备有效的公共管道安装GB1资质;3.具备有效的天然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