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万州区明镜滩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改造工程 已由重庆市万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万州发改审资环[2025]1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长江水务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资金及业主多渠道筹集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市长江水务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万州区观音岩、龙宝片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本项目对明镜滩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管网改建30km,管径 d400~d1200。其中改造管径d400长度约12km,管径d500长度约4.8km,管径d600长度约6.8km,管径d800长度约2.85km,管径d1200长度约2km,改建检查井750座。污水管道管材采用HDPE双壁波纹管。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约10166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费估算金额: 约8638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 约267.78万元
2.4 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的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阶段的勘察服务,以及协助招标人完成审批手续办理等工作,勘察成果须经相关部门审查合格;编制方案设计(含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且通过相关部门的审查合格,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根据建设单位要求的补充设计、发生的设计变更。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 勘察设计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止。其中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5日历天,提交勘察成果;招标人与设计人签订合同后15天内按发包人要求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含估算),方案设计审查通过后 10 天内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初步设计文件(含概算)审查通过后15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协助招标人及时完成各项审批手续的办理,直至取得初步设计与概算批复文件。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I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必须由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