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开发区泉华路15号及泉明路10号厂房提升改造项目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备案号:JS1201142025114001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19B003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武清开发区泉华路15号及泉明路10号厂房提升改造项目 已由天津市武清区行政审批局以津武审批投资备(2025)012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优达新智园区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16000000元,资金来源为国内银行贷款11200000元,自筹及其他资金4800000元,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0平方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中瑞恒邦(天津)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天津优达新智园区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对泉华路15号、泉明路10号厂房进行屋面及消防提升改造,主要包括屋面、消防系统、设备、设施及管路提升改造工程,总改造建筑面积188187.56平方米,其中:最大单体建筑改造面积24000平方米,最高改造高度14.8米,最大改造单体跨度25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所发工程量清单。
2.2 工程建设地点:武清开发区泉华路15号、泉明路10号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武清开发区泉华路15号仓库屋面防水工程施工 招标范围: 一是泉华路 15 号 A、B、C、D 四栋仓库屋面、天沟防水施工;二是泉旺路消防站拆除全部屋顶 GRC 檐口、外檐全面维修、局部屋面、女儿墙、雨蓬防水维修、幕墙窗户打胶、更换全部 PVC 雨水管、室外空调护栏除锈喷漆、更换自厨房至岗亭间配线及漏保等内容,总改造建筑面积80029.6平方米,其中:最大改造单体建筑面积24000平方米,最高改造高度14.8米,最大改造单体跨度25米,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所发工程量清单。本标段投资额约413.59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12月06日 至 2026年03月26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 ,资格: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在有效期内。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项目部人员要求(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投标资格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需单独配备;(3)正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为本单位人员,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4)项目部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资质: ,资格: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在有效期内。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且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项目部人员要求(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投标资格的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需单独配备;(3)正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为本单位人员,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4)项目部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