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公告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高端电气装备智能制造基地一期项目经理部
桥式起重机采购公告
编号:SCFA00000070678
一、竞争性谈判条件
本次竞争性谈判项目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高端电气装备智能制造基地一期项目经理部,资金来自 地方政府专项债及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竞争性谈判条件,现对 桥式起重机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香坊区高端电气装备智能制造基地一期项目经理部,组织单位为 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与范围
2.1 项目概况:(哈尔滨市香坊区高端电气装备智能制造基地一期项目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公滨路0号北侧,合同工期484天(2025年8月5日~2026年12月1日),项目总占地面积62432.36平方米,工程内容涵盖强夯置换、桩基工程、承台施工、主体结构、钢结构安装、二次结构施工、机电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工程及附属配套设施建设等专业施工内容,规划建设8栋地上建筑物及1栋地下构筑物,具体包括1#、2#配套车间,1#至4#重型通用加工车间(共4栋),以及1#、2#通用加工车间。)
2.2 招标内容:(桥式起重机),具体信息详见附表:(本次招标采购桥式起重机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要求:
3.1.1 营业范围要求:本次竞谈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1.2 生产能力要求: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证、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三体系证书(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许可经营的产品,必须要有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许可证;
3.1.3 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参与投标供应商持续垫资能力不小于200万。
3.1.4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要求及业主方提供的技术参数要求。
3.1.5 供货业绩要求:至少提供两份合同额800万以上供货业绩证明资料。
3.1.6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无被中交集团和中交三公局列入供应商黑名单或处于投标处罚期的。
3.2 其他要求:
3.2.1 参与资格获取:需经黑龙江新质力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业主方)考察审核通过后方可参与,否则报价作废处理。
3.2.2 各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IP地址重复的,平台所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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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