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观山湖区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力增容工程(1#、26#二层)招标公告
            
            
    筑公资告(2025)建字第1014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贵阳市观山湖区智能制造产业园电力增容工程(1#、26#二层)已由贵阳市观山湖区发展和政革局以 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201-520115-04-05-304871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贵阳观山湖工业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自筹: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观山湖区金华镇金清线西侧; 2.2项目总投资:126793.92万元,其中本标段合同估算价为1035610.43元; 2.3工期:60日历天; 2.4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为:总用地面积173085.06平方米,净用地面积:117696.0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电子产品制造、技术研发、科技设备制造、半导体制造、标准厂房及配套基础设施。本标段建设内容为:1.智能制造产业园1栋厂房专用630KVA箱变电力工程:新装630KVA预装式变电站1座、新建高低压电缆、电缆排管以及相应的附属工程。2.智能制造产业园26栋厂房增容800KVA箱变安装工程:新装800KVA预装式变电站1座、新建高低压电缆、电缆排管以及相应的附属工程。 2.5招标范围:完成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范围内所示全部内容(包括满足投标资质要求的本工程范围内招标人要求实施的其他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三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提出投标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