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永昌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永昌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施工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永昌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北川羌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北川羌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永昌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的批复;北发改投资【2024】235号、北川羌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永昌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建设地址的批复;北发改投资【2025】32号、北川羌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永昌全民健身中心建设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的批复;北发改投资【2025】25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北川羌族自治县教育和体育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北川羌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北发改投资【2024】23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座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址:北川羌族自治县永昌镇禹龙社区湿地公园。
2.2建设规模:建设篮球场、乒乓球场、羽毛球场、排球场等;规划体育场地建筑面积不低于1200平方米(其中室内体育场地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
2.3计划工期:12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 施工1个标段。
2.6标段投资额:5114621.99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
□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1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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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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