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北部陕北地区退化生态系统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三次)(施工五标段) 投标保证金账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七里铺支行营业部:269027010400174200000004848;
收款单位:延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安市北部陕北地区退化生态系统修复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已由延安市林业局以延市林函(2025)19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志丹县林业局,资金来源为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地方自筹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宏扬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志丹县。
2.2工程规模:本次批复志丹县2025年人工造乔木林1.5万亩,设计栽植树种为油松、侧柏、山杏和山桃。油松+山杏造林密度为74株/亩,混交比例 7:3;油松+山桃造林密度为74 株/亩,混交比例7:3;侧柏+山桃造林密度为82 株/亩,混交比例 7:3。混交方式均为块状混交,三角形配置。
2.3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涉及所有内容。
2.4概算总投资:2305.4207万元(其中国家投资2124万元,地方自筹资金181.4207万元)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施工五标段:(侯市便民服务中心阳湾作业区167个小班;王南沟作业区23个小班),施工内容为造林任务面积3323.6亩,计划投资4734188.5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并在经营期内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或林业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并提供近1年的社保缴纳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关证明),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投标人基本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企业库”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投标人及拟派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申请人不得在“信用中国”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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