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九江市柴桑区医养服务中心康复医院项目 已成立项目经理部,建设资金已落实,已具备分包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防水保温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进行分包招标。
二、招标工程信息
1.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九江市柴桑区人民医院院内,总建筑面积:36954.1㎡。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全计容):31954.53㎡,地下建筑面积4999.57㎡。单体工程分别为:康复医养综合楼建筑面积:36157.22㎡,连廊建筑面积:796.88㎡,建筑高度:64.8m。建筑层数:地上15层,地下1层。
2.招标范围
(1)消防工程
一标段:消防工程,工程数量为36954.1㎡,招标控制价8910010.17元。
(2)防水保温工程
一标段:防水保温工程,工程数量为20064㎡,招标控制价3009856.36元。
(3)暖通工程
一标段:暖通工程,工程数量为36954.1㎡,招标控制价8100397.56元。
3.工期要求
(1)建设工期: 6 个月
(2)缺陷责任保修期: 24 个月
4.建设地点
江西省九江市柴桑区人民医院院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消防工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符合项目要求,具有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承包资质,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防水保温工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符合项目要求,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承包资质,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暖通工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符合项目要求,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承包资质,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2.财务能力要求
投标人为增值税 一般 纳税人,具有依法纳税的良好纪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可以开具符合国家最新税率的可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
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5年有拟分包类似工程施工经历,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未与招标人发生诉讼或者仲裁事件。
5.其他要求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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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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