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马尾河生态综合治理河道改造工程、马尾河生态综合治理道路及桥梁改造工程、马尾河生态综合治理市政改造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名称)设计/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马尾河生态综合治理河道改造工程、马尾河生态综合治理道路及桥梁改造工程、马尾河生态综合治理市政改造项目二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德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208-510600-04-01-649147】FGQB-014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德阳国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德阳国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德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208-510600-04-01-649147】FGQB-0142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中弘信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绵竹市。
2.2.建设内容及规模:①马尾河生态综合治理河道改造工程:综合治理河长 3.4km,桩号 K10+800~K14+200 段。其中,岸线整治 1.2km,河道疏浚长度 3.4km,新建闸坝1座、改建闸坝6座。
②马尾河生态综合治理道路及桥梁改造工程:道路改造工程包含滨河东路、滨河西路、南光大道共三条市政道路,其中滨河东路污水管网改造,全长约 3km。滨河东路、滨河西路北起瑞祥路,沿马尾河向南至清华路,南光大道北起玉妃路,南至滨河西路,全长约 6.88km。工程内容涵盖滨河东路、滨河西路道路病害处治,交通标线更新,部分雨水口、井盖更换,路缘石更新,智慧行人过街。南光大道道路拓宽,管线迁改,交通标线、交通标志更新。 桥梁改造工程包含金三角桥拆除重建(新建市政车行桥一座,桥长 60m,宽 40~44m);现状桥梁装饰美化(共 10 座现状桥梁新增装饰、光彩等);现状桥梁检测加固(共 10 座现状桥梁检测,并根据检测报告,对需要加固的桥梁进行加固)。
③马尾河生态综合治理市政改造项目二期工程:景观工程北起瑞祥路,沿马尾河向南至清华路,东接滨河东路,西至滨河西路。内容涵盖景观土建工程(滨河慢行绿道串联、老旧铺装 更新提质、功能节点植入、基础设施补齐)、园林绿化工程 (现状植被梳理及新增)、建筑工程(现状公共卫生间及泵 站的更新提升)、给排水工程、照明工程(基础照明补充及节点亮化)以及海绵城市工程(利用雨水花园、下凹式绿地、植草沟、透水铺装等技术设施消纳自身径流雨水,并统筹兼顾周边区域径流雨水的控制)
2.3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全过程的施工现场驻场服务及技术指导、施工及验收等各阶段的设计相关服务、后续工作及缺陷责任期的配合服务等;
2.4 标段划分: 设计1个标段。
2.5 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缺陷责任期届满止(设计90天提交成果文件)。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范和标准;
2.7项目投资额:投资估算42387.23万元,其中,马尾河生态综合治理河道改造工程13658.54万元,马尾河生态综合治理道路及桥梁改造工程18030.00万元,马尾河生态综合治理市政改造项目二期工程10698.69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风景园林专项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3(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1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12000万元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设计业绩和1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7000万风景园林工程项目设计业绩以及1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9000万元水利水电工程设计业绩。(1、若联合体投标市政工程设计业绩由牵头单位提供,风景园林及水利工程设计业绩由联合体成员单位提供。2、若非联合体投标,投标人提供的单个业绩证明材料中符合本项目市政工程设计业绩和风景园林及水利水电工程设计业绩要求的,可提供1个业绩);。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3 家;(2)联合体牵头人为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企业;(3)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以及各成员的职责与分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投标;(4)联合体牵头人负责递交投标保证金。
符合前述要求的即具有投标人资格。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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