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源区]萍乡市安源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网)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二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ASZX-PX2025-22
|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 招标人 | 萍乡市安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 ||||
| 工程名称 | 萍乡市安源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 | ||||
| 工程地点 | 萍乡市安源区 |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
| 立项批文号 | : 安发改字[2025]134号 | ||||
| 项目编码 | : 安发改字[2025]134号 | ||||
| 建筑规模 | 0 平方米 | 层次 | 0 层 | 结构 | 框架 |
| 项目总投资 | 2249.66万元 | 本工程投资 | 9520840.46元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100.0% | ||
| 工程类别 | 其他 | ||||
| 招标范围 | |||||
| 招标范围 | 项目涉及15个图斑,总面积为 726.17亩。其中位于丹江街道1个图斑,总面积22.7亩;安源镇3个图斑,总面积113.84亩;高坑镇10个图斑,总面积587.65亩;青山镇1个图斑,总面积1.98亩。修复后主要为草地、林地和乔木林地。 |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 投标人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具备[专业承包·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甲级]等级,且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投标人业绩 |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9520840.46元,要求投标人提供自开标之月前60个月内(均指发竣工验收备案表或竣工验收证明时间)施工过金额在 761万元(含)以上的类似生态修复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 | ||||
| 项目负责人 | 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矿业工程]或者[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等级,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岩土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 ||||
|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 须拟派市政施工员、市政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标准员且均具有有效上岗证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 ||||
| 是否联合体投标 | 否 | 采用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 |||
| 其他要求 | 投标单位对本项目提出异议的方式:招标单位:萍乡市安旭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879969988;招标代理机构:萍乡安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3698491160;行政监督部门:萍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安源分局 ,联系电话:0799-6661305 。 异议提出与答复:①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 日前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日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作出答复。 ②投标人对开标现场有异议的,应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投标人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招标人在收到异议后即时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作出答复。③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按照“关于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意见(建招(2017)13号)”的相关规定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按照“(建招(2017)13号)”相关规定自收到异议之起3日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作出答复。④本项目需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进行现场答辩,到达截止时间为接到通知后90分钟内,超过时间不予接受答辩,总答题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相关答辩事宜详见附件。(参与答辩的建造师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原件等相关资料前往萍乡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不见面开标室大厅进行答辩签到。) | ||||
| 招标文件、资审文件发布(获取),提交投标文件、开标(资格预审)时间 |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11月07日 | **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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