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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洪市公共智能交通整体提升建设项目(28辆纯电动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及增设车厢内广告屏项目)射洪市公共智能交通整体提升建设项目(28辆纯电动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及增设车厢内广告屏项目)-设备采购-1
射洪市公共智能交通整体提升建设项目(28辆纯电动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及增设车厢内广告屏项目)射洪市公共智能交通整体提升建设项目(28辆纯电动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及增设车厢内广告屏项目)-设备采购-1

射洪市公共智能交通整体提升建设项目(28辆纯电动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及增设车厢内广告屏项目)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射洪市公共智能交通整体提升建设项目(28辆纯电动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及增设车厢内广告屏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射洪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射发改发【2022】23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射洪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射洪市公共交通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28辆纯电动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及增设车厢内广告屏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射洪市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射发改发【2022】23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九载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标范

  2.1建设地点:射洪市域内

2.2建设内容及规模:28辆纯电动公交车动力电池更换及增设车厢内广告屏。

2.3交货期:合同签订完成后30日历天内完成

2.4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第五章中所列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采购一个标段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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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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